在中国,校园环境教育是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中国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环境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一是培养和造就消除环境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改善和创造高质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环境保护与持续发展综合决策和管理能力的各层次管理人才。二是培养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与发展意识。
中国的校园环境教育开始于20世纪七十年代。中国校园环境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1973---1983年)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受到关注;在20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逐渐在中小学校课程中增加环境科学知识内容。
发展阶段(1983---1992年)
中国教育部1987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中强调,小学和初中要通过相关学科教育和课外活动、开设讲座等形式进行能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的渗透教学,有条件的开设选修课。
提高阶段(1992年后)
中国教育部在1992年颁布的新大纲中明确提出在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要讲授环境保护知识,1995年在北京召开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表彰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教育工作。从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与中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进行合作,开展了环境教育研究和培训,加强人员交流以及中小学环境保护活动,为中国环境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中国环境教育界与世界环境教育界联系得更加紧密。1996年以后,“绿色学校”的创建使中国环境教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